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和建設法治政府的決策部署,不斷提升林草依法行政水平,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等文件精神,國家林業(yè)和草原局(以下簡稱國家林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法律顧問單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對象及條件
本次選聘2家律師事務所作為法律顧問單位。入選條件為:
(一)律師事務所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成立時間5年以上,專職執(zhí)業(yè)律師不少于50人;
(二)律師事務所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律師事務所及服務團隊成員未受到司法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或者律師協(xié)會的行業(yè)紀律懲戒;
(三)服務團隊負責人應為中共黨員,政治素質高,自覺遵守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具有良好職業(yè)道德和社會責任感,具有5年以上黨政機關法律服務經驗,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從業(yè)經驗豐富并取得良好業(yè)績;
(四)駐場律師具備2年以上黨政機關法律服務經驗,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A類),具備較強的專業(yè)水平和綜合素質,認真細致、吃苦耐勞,能夠嚴格遵守國家林草局各項規(guī)定,服從工作安排,能夠保證在合同期內不因律所或本人原因更換人員;
(五)服務團隊負責人和駐場律師均應直接參與國家林草局各項法律顧問服務工作;
(六)服務團隊負責人和駐場律師長期從事自然資源、林草等相關領域法律事務并取得良好業(yè)績的,優(yōu)先予以考慮。
二、法律顧問單位主要職責
(一)參與國家林草局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提出法律意見;
(二)為國家林草局立法和重要規(guī)范性文件制定提供法律咨詢,進行合法性論證;
(三)代理以國家林草局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參與辦理國家林草局國家賠償案件;
(四)為涉及國家林草局的疑難復雜行政復議、信訪事項、政府信息公開事項、重大突發(fā)事件處理提供法律咨詢;
(五)參加以國家林草局名義洽談、簽約的涉外和國內合作項目的談判,協(xié)助起草、審查重大合同及重要法律文書;
(六)協(xié)助開展林草法律培訓、法治宣傳和普法教育;
(七)應國家林草局要求,選派專職律師駐場工作,1年內不低于120個工作日;
(八)其他由國家林草局提出,經雙方確認的法律服務事項;
(九)每年向國家林草局提供年度法律服務報告。
法律顧問單位的具體權利義務,以雙方最終簽訂的法律顧問合同為準。
三、服務期及服務費
法律顧問單位的服務期為2年,總服務費為70萬元,按年度簽訂合同,每年度支付35萬元。服務期滿前,國家林草局認為顧問單位業(yè)績突出,經雙方同意,可續(xù)簽1年。
年度代理行政訴訟案件超過50件的,按照每件1萬元的標準另行支付費用。
顧問律師通勤和出庭等市內交通費自行負擔;赴外地出庭應訴、辦理法律服務事宜的,差旅費用由國家林草局承擔,按照公務人員出差標準執(zhí)行。
四、選聘程序
(一)提交材料。參加選聘的律師事務所,需提交下列書面材料1式10份:
1.律所注冊資料(復印件)、人員規(guī)模、主要業(yè)務領域等基本情況,并對符合選聘條件情況作出說明;
2.律所及服務團隊從事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業(yè)績,特別是從事自然資源、林草相關法律服務的業(yè)績;
3.擬作為國家林草局法律顧問服務團隊的基本情況及團隊成員簡歷,有關團隊和成員一經報送,非必要不得更換;
4.根據法律顧問單位主要職責以及參聘條件要求,提出相應的工作措施和承諾工作量。
(二)書面審查。書面材料提交期限屆滿后,國家林草局將對參聘律所材料進行書面審查,審查合格的參聘律所確定為集中面試入圍單位。
(三)集中面試。國家林草局組織入圍律所集中進行面試,面試時將要求服務團隊負責人和駐場律師進行現(xiàn)場答問,重點考察綜合素質和專業(yè)能力。
(四)結果公示。根據集中面試評分結果,按照得分高低,確定前2名為擬聘法律顧問單位,并在國家林草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五)簽訂合同。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國家林草局與法律顧問單位簽訂法律服務合同。
五、時間安排
請有意向的律師事務所于2025年5月6日下午17:00前將參聘書面材料提交至國家林草局辦公室(郵寄或現(xiàn)場接收均可)。書面審查后確定參加集中面試律所名單并通知集中面試時間。
六、聯(lián)系方式
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和平里東街18號,國家林業(yè)和草原局辦公室。請注明“參聘法律顧問單位”。
現(xiàn)場接收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和平里東街18號,國家林業(yè)和草原局政務服務中心(辦公電話:010-84239631;辦公時間:工作日8:00-11:30,14:00-17:00)。
國家林業(yè)和草原局辦公室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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