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公約、國家法律要求: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地(含森林公園、濕地公園和自然保護區(qū)等),均須對生物資源進行編目造冊,提供完整的動植物名錄,展示本保護地的生物資源家底。
指導:國家林草局宣傳中心 主辦:關注森林網(wǎng)編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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